情商理喻


商之以情,晓之以理。鲁迅《致台静农》(331227):“《申报月刊》上尚能发表,盖当局对于出版者之交情,非对于我之宽典,但执笔之际,避实就虚,顾彼忌此,实在气闷,早欲不作,而与编者是旧相识,情商理喻,遂至今尚必写出少许。”


上一篇:淑女

下一篇:庶民


Copyright © 2002-2019 闻讯知识网 www.winxun.cn 皖ICP备2020016292号
温馨提示:部分文章图片数据来源与网络,仅供参考!版权归原作者所有,如有侵权请联系删除!QQ:25144299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