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315投诉范围是什么?

admin2个月前知识问答28

12315依法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及上级机关授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民生产资料方面的;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等可受理。

12315可投诉范围:

(一)依法受理工商行政管理机关管辖及上级机关授范围内的消费者申诉、举报。

(二)下列申诉、举报应予以受理

1、消费者及团体购买的消费品直接用于生活和团体直接消费的;

2、根据《消法》关于“消费者的权利”的第九项规定,消费者权益受到侵害的;

3、根据《消法》关于“经营者的义务”的十项规定,经营者未履行义务的;

4、根据《消法》第五十条规定受理农民购买、使用直接用于农民生产资料方面的;

5、对生产者、销售者、修理者,违反《部分商品修理、更换、退货责任规定》的;

6、对不正当竞争行为、走私贩私行为、商业欺诈行为、非法垄断及其它违反工商行政管理法律、法规的;

7、其他法律、法规规定的应予受理的。

(三)下列申诉、举报不予受理或者终止受理:

1、超过保修期或购买后超过保质期的商品,被诉方已不再负有违约责任;

2、达成调解协议已执行,且没有新情况、新理由的;

4、消费者知道或者应该知道自己的权益受到侵害超过一年的(法律另有规定的除外);

5、消费者个人间私下交易发生纠纷的;

6、商品标明是“处理品”的(没有真实说明自理的除外);

7、未按商品使用说明安装、使用、保管、自选拆卸而导致商品损坏或人身危害的;

8、被投申诉、举报方不明确的;

9、不符合国家法律、行政法规及规章的规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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