郡
拼音:jùn 注音: ㄐㄩㄣˋ
部首:阝 部外筆畫:7 總筆畫: 9
簡體部首:阝 簡體部外筆畫: 7 簡體總筆畫:9
繁體部首: 邑 繁體部外筆畫: 7 繁體總筆畫:10
五筆86/98:VTKB 倉頡:SRNL 鄭碼: XMAY 電碼:6746
筆順編號:511325152 四角號碼: 17627 UNICODE: 90E1
基本字義
jùn ㄐㄩㄣˋ- 古代行政區域,中國秦代以前比縣小,從秦代起比縣大:~縣。秦分天下為三十六~。
英漢互譯
county eparchy shire zillah方言集匯
- 粵語:gwan6
- 客家話:[海陸豐腔]kiun6kiun3[梅縣腔]kiun3[寶安腔]kiun3[陸豐腔]kiun3[東莞腔]gun5[臺灣四縣腔]kiun5kiun3[客語拼音字匯]kiun4[客英字典]kiun5kiun2
詳細解釋
- 郡 jùn
〈名〉
- (形聲。從邑,君聲。從“邑”,表示與行政區域有關。本義:古代的行政區域)
- 同本義 [perfecture]
- 郡,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為百縣,縣有四郡,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縣,下大夫受郡是也。至 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說文》。 朱駿聲曰: 漢又增四十六郡,二十一國,凡郡國一百有三,古者縣大郡小, 秦以后郡大縣小。
- 及郡下。——晉· 陶淵明《桃花源記》
- 謫守巴陵郡。—— 宋· 范仲淹《岳陽樓記》
- 從郡城就童子試歸。——清· 周容《芋老人傳》
- 自郡城走數十里。
- 又如:郡屬(郡守的屬員);郡廨(郡府);郡朝(郡署的廳事。亦指郡守);郡章(郡太守的印璽);郡倅(郡佐。郡守的副職)
- 英國和愛爾蘭的領土區劃分之一,構成為行政、司法和政治目的而設立的主要單位,包括以前盎格魯撒克遜的郡和其它從未成為郡的地區 [county]
《康熙字典》
- 《酉集下》《邑字部》 ·郡 ·康熙筆畫:14 ·部外筆畫:7
- 《唐韻》渠運切《集韻》《韻會》《正韻》具運切,羣去聲。《釋名》郡,羣也。人所羣聚也。《韻會》《說文》云: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是縣大而郡小也。秦幷天下,置三十六郡,以統其縣。漢遂因之。自隋唐以來,廢置不一。宋元設府于州,明制屬州於府,而郡之名遂廢。
說文解字
- 《卷六》《邑部》 ·郡
- 周制:天子地方千里,分爲百縣,縣有四郡。故《春秋傳》曰“上大夫受郡”是也。至秦初置三十六郡,以監其縣。從邑君聲。渠運切
English
administrative division郡的造詞
- 三十六郡
- 三鹿郡公
- 東郡
- 九郡
- 乞鄉郡
- 鄉郡
- 佐郡
- 作郡
- 僑郡
- 便郡
- 僻郡
- 六郡
- 關郡
- 典郡
- 內郡國
- 列郡
- 劇郡
- 雙頭郡
- 吳郡星郎
- 壯郡
- 外郡
- 大郡
- 夸州兼郡
- 屬郡
- 山郡
- 州郡
- 延平郡王祠
- 惡郡
- 支郡
- 旁郡
- 望郡
- 本郡
- 枝郡
- 汲郡古文
- 畿郡
- 監郡
- 絶郡
- 股肱郡
- 腹居郡
- 營郡
- 蜀郡
- 請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