成都天府龙智壹号一批次配建人才公寓销售对象


成都天府龙智壹号一批次配建人才公寓销售对象为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等。

成都天府龙智壹号一批次配建人才公寓销售对象

(1)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D、E、F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符合《成都市人才分类目录》A、B、C类人才条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以外其他区市县范围内安居资格的人才(通过成都人才安居服务网申请并取得安居资格的人才)。

(2)经新津区政府和市级相关部门认定的对产业发展和区域功能完善有重大支撑作用的重点企业、项目及高校院所科研团队,以及在先进制造业、新兴服务业和新经济领域,对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国内外顶尖人才、高技能领军人才以及急需紧缺或特殊技艺人才。

(3)符合《新津县急需紧缺人才和高端人才目录(暂定)》并取得成都市新津区范围内安居资格的区级人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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成都天府龙智壹号 人才公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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